监督执纪工作制度
纪检工作人员应全面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将规则中确立的各项制度、规范落实到监督执纪工作的每一个过程和每一个环节,依规依纪依法严格监督执纪,以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一、监督执纪原则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2.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等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应当向上级纪委报告。
3.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强化监督、严格执纪,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
4.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督执纪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5.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注重教育转化,促使党员自觉防止和纠正违纪行为,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监督检查重点
公司党委在党内监督中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把党员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党纪和宪法规定,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人用人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视巡察整改,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恪守社会道德规范等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三、监督检查方式
1.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内监督情况专题报告,综合分析政治生态状况;
2.加强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
3.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检举控告,发挥党员和群众监督作用;
4.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丰富内容并动态更新;
5.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6.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纪检建议,督查督办,推动整改。
四、监督工作纪律
1.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纪检部门应当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纪检干部准入要严把政治安全关,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十六字要求,树立依规依纪、纪律严明、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
2.加强日常监督,建立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纪检室内部人员相互监督,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或者发现纪检工作人员未经批准接触、交往被审查人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登记备案。
3.严格保密管理,严防失密泄密。监督执纪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不准私自留存、查阅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情况。
4.强化安全责任,守住审查底线。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审查安全第一责任人,发生安全事故要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建立办案质量责任制,对滥用职权、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