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集团公司纪检 信访举报制度》等制度的通知
一、受理举报范围和内容
举报内容包括集团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党员干部贪污受贿、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集团公司纪检室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
二、举报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和当面举报等方式进行,纪检部门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要尽可能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职务、被举报单位名称、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并提供该事件其他知情人的姓名。
三、接受举报
公司纪检室在公司设立举报箱,举报箱定期开启。
对于来信举报,简明摘出内容提要,填写相关表格,随信件一起送领导阅批。
对于电话举报,受理电话举报要询问举报人概况和举报内容,如实做好举报电话记录。
对于举报人来访,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了解来访人来访的目的、所反映主要问题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记录。
四、对举报的处理
收到的线索经过审查后,属于纪检组织受理范围的举报,予以受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处理办法办理。经审查不属于纪检组织受理范围的,分情形作如下处理:
1.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上访问题,应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讲清道理,劝其返回;应由所属单位(部门)解决的问题,讲明道理,告其回所属单位(部门)处理。
2.不属于纪检组织受理的举报电话,需告知举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
3.对于来信举报,不属于纪检组织受理范围的,应转交到相关单位或部门。
五、存档
纪检举报处理完毕后,由集团公司纪检室对全部案卷材料进行整理,编排目录,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次会议为指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紧围绕公司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遵纪守法观念,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党风廉政教育基本原则
1.坚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认真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党风廉政教育要密切联系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摸清当前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全面系统地进行教育。
3.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用大量的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事迹,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爱党、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重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用身边被查处违纪违法干部案例,推动“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自觉筑牢思想防线。
4.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教的原则。针对我公司管钱、管人、管物、管项目等重点岗位的实际,以抓住重点,因人施教,注重实效的方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抓好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产生。
5.坚持加强教育同从严治党、严肃党纪政纪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有效的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增强教育效果。
三、党风廉政教育主要内容
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进行《宪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教育。
3.进行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共产主义思想道德教育。
4.进行发扬党的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作风和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教育。
5.进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形势教育。
6.常态化开展“以案四说”等廉政警示教育。
四、党风廉政教育方式方法
1.利用公司业余党校、职工夜校等培训班,采取邀请党校老师、上级纪监干部、公司党委纪委干部授课等形式集中宣讲党风廉政教育,充分利用这些形式,搞好基础教育和专题教育。
2.充分利用宣传栏、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广泛有效地理论灌输,同时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引向深入。
3.搞好典型教育,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榜样教育,同时,公司纪委、各党支部采取“以案四说”、参加法院庭审、到廉政中心警示教育等方式,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制度,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自觉筑牢思想防线。
监督执纪工作制度
纪检工作人员应全面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将规则中确立的各项制度、规范落实到监督执纪工作的每一个过程和每一个环节,依规依纪依法严格监督执纪,以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一、监督执纪原则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2.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等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应当向上级纪委报告。
3.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强化监督、严格执纪,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
4.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督执纪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5.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注重教育转化,促使党员自觉防止和纠正违纪行为,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监督检查重点
公司党委在党内监督中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把党员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党纪和宪法规定,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人用人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视巡察整改,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恪守社会道德规范等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三、监督检查方式
1.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内监督情况专题报告,综合分析政治生态状况;
2.加强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
3.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检举控告,发挥党员和群众监督作用;
4.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丰富内容并动态更新;
5.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6.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纪检建议,督查督办,推动整改。
四、监督工作纪律
1.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纪检部门应当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纪检干部准入要严把政治安全关,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十六字要求,树立依规依纪、纪律严明、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
2.加强日常监督,建立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纪检室内部人员相互监督,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或者发现纪检工作人员未经批准接触、交往被审查人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登记备案。
3.严格保密管理,严防失密泄密。监督执纪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不准私自留存、查阅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情况。
4.强化安全责任,守住审查底线。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审查安全第一责任人,发生安全事故要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建立办案质量责任制,对滥用职权、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问责。
纪检工作保密制度
纪检工作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保密法》,不断增强保密意识,提高履行保密义务,做好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一、文件保密
1.接收保密文件要履行接收手续,核对文件的编号、级别、页码、份数等,要严格按规定进行登记、编号,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恰当的呈送处理。文件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2.拟定保密文件在酝酿、讨论、起草、修改、定稿过程中,要严守保密规定,做到内容不外传,草稿不乱放,并确定发送范围及印制份数。
3.文印保密文件应在纪检室印制,要严格控制份数,不得多印,密级文件印制后,其草稿、重要修改及印制清样必须像正式文件一样妥善保管。
4.密级文件严禁外出携带,如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做到卷不离身,并采取安全措施,文件保管必须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并经常检查平时使用的文件,用后入柜加锁。密级文件办完后及时清退,严防丢失。
5.因工作调整,必须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履行交接手续。
二、办案保密
1.对查办案件的批示、检举揭发材料、案件审查、分析报告、审理结果报告等材料,要严格保密,必须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
2.办案人员对与自己无关的案件要做到不问、不看、不外传。
3.自己查办的案件不与无关人员谈论,不在私人信件中涉及案件内容。
4.不携带案件材料到公共场所或在办公室外阅办。
5.不在公共场所或没有保密装置的电话里谈论案件情况。
6.对案件的通报,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个人在宣传报道中不经批准随意涉及案情。